最近,陶城君发现,有陶瓷企业因为用工紧张困难,通过非法手段聘用偷越国境到中国非法务工的越南工人,相关被告人最高被判有期徒刑9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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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,经查明,2018年年初,被告人姚某某因湖南陶瓷制造有限公司有用工缺口,经孙某3的介绍得知被告人彭某某能找人来做事。为解决企业用工紧张的困难,被告人姚某某通过他人了解到被告人彭某某的联系方式后,明知越南人到中国务工没有合法的出入境手续,仍多次联系被告人彭某某向其提出非法聘用越南人的用工需求,并邀请被告人彭某某等人来湖南陶瓷制造有限公司考察。
在审理阶段,被告人姚某向××机关检举、揭发他人犯罪,并提供了线索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姚某、阮氏某某、姚某某、阮氏某、黄某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境,人数在十人以上;被告人彭某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境,人数在十人以上,且违法所得在二十万元以上,属于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判决:
一、 被告人姚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四万元;
二、 被告人彭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三万元;
三、 被告人阮氏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三万元;
四、 被告人姚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五万元;
五、 被告人阮氏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;
六、 被告人黄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;
七、对被告人违法所得应继续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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